特斯拉降价,小鹏跟了******
特斯拉自砍“一刀”挑起价格战后,外界将目光对准“蔚小理”。理想明确“不跟”,蔚来按兵不动,此前被销量逼到墙角的小鹏“跟了”。1月17日,小鹏汽车启动新年新价格体系,下调旗下G3i、P5和P7三款车型售价,最大降幅达3.6万元。由于“国补”退出、原材料价格上涨,今年初不少车企选择涨价。尽管特斯拉大幅降价,但多数车企选择观望。业内人士认为,硬刚特斯拉的同时,小鹏汽车正处架构调整期,此前低迷的销量也刚站回万辆线以上,此时需要一张降价牌稳定销量表现。
特斯拉的降价牌局,理想汽车扣牌“不跟”,小鹏加码跟进。
小鹏汽车发布公告称,1月17日14:00起,启动G3i、P5、P7的新年新价格体系。具体来看,小鹏G3i售价调整为14.89万-17.69万元,P5售价调整为15.69万-20.29万元,P7售价调整为20.99万-24.99万元。北京商报记者对比调整前后的价格发现,小鹏G3i、P5、P7三款车的售价整体降幅为2万-3.6万元。
据了解,特斯拉降价后,小鹏汽车成为继AITO问界第二家跟降的车企。首创证券研报称,特斯拉Model 3降价后价格区间为23万-33万元,预计将与原本处于该价位的比亚迪海豹、零跑C01和小鹏P7等车型直接竞争;Model Y降价后价格区间为26万-36万元,预计将加剧与蔚来ET5、极氪001、比亚迪唐EV、问界M5等车型的竞争。
事实上,特斯拉降价对市场的刺激效果立竿见影。有消息称,特斯拉降价3天内便收获3万张订单。“特斯拉降价后订单暴增,对部分车企同价位车型造成一定压力。”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颜景辉表示,部分车企为保住市场份额会选择跟进。面对特斯拉掀起的价格战,本次小鹏汽车降价前,AITO问界已率先官降。其中,问界M5 EV售价下调2.88万-3万元,起售价为25.98万元,问界M7下调3万元,起售价降至28.98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特斯拉官降后曾引发老车主不满,因此AITO问界和小鹏汽车调价时均对老车主进行回馈。“调价公告发布前一年内订购G3i、P5、P7的首任车主,我们将同步予以新春回馈。”小鹏汽车相关人士表示。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新春回馈包括整车质保延长至10年/20万公里(首任车主置换本品新车时,可再次享受同等质保)以及赠送四年基础保养。然而,该回馈依然引发热议。一部分网友认为:“相比特斯拉,小鹏汽车还是记得之前买车的用户,至少还有一点点补偿。”但另一部分网友却不买账:“这点补偿根本没有诚意,之前就已经购买终身质保的怎么办?不如送点积分或者免费充电。”
事实上,此次小鹏汽车选择硬刚特斯拉,外界认为与其近期的销量下滑不无关系。
去年,小鹏汽车过得并不如意,不仅经历最低月销不足6000辆的低谷,造车新势力销冠位置也易主哪吒汽车。此外,小鹏汽车推出的第四款车型——G9,发布后遭遇车型配置混乱、售价不合理等风波,随后小鹏汽车对其进行产品配置组合重构,调整之后叠加增加各类权益。
遭遇销量“滑铁卢”,小鹏汽车开启调整模式。此前,有消息称,小鹏汽车董事长兼CEO何小鹏曾连续多天主持公司管理层会议,并宣布全面组织架构调整。同时,何小鹏公开表示:“我本人将更多聚焦于小鹏汽车的战略、产品规划和研发,推动组织的变革和升级,并大幅减少个人在生态企业的直接参与度。小鹏汽车联合创始人、总裁夏珩也将辞去董事会的执行董事职务,工作精力更加聚焦于产品。”
不仅如此,小鹏汽车近日接连传出高管加盟——前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前吉利系高管易寒或将加入小鹏汽车。小鹏汽车方面表示,自去年下半年启动全面组织调整,目前已初见成效。
值得一提的是,经历去年10月和11月两个交付低迷期,去年12月小鹏汽车的交付量初见起色,重新回到1万辆以上的水平。“面对产品问题、交付量下滑,小鹏汽车正试图重新对企业全面梳理,包括引入传统车企有经验的管理人士等,就是为了解决眼下的难题。”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向内动刀,另一方面稳定市场销量,虽然蔚来汽车和理想汽车均未调价,但对小鹏汽车来说,此时打出降价牌就是为保住市场份额,平稳度过调整期。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