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日,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6个月,前者可易科罚金。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但拒回答且骂警员,被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警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
判决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女老师辱骂警员“真的很蠢”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判决指出,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习近平同澳大利亚总督赫尔利和总理阿尔巴尼斯就中澳建交50周年互致贺电******
习近平同澳大利亚总督赫尔利和总理阿尔巴尼斯就中澳建交50周年互致贺电
李克强同澳大利亚总理阿尔巴尼斯互致贺电
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 12月2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澳大利亚总督赫尔利和总理阿尔巴尼斯互致贺电,庆祝两国建交50周年。
习近平指出,中澳建交50年来,各领域务实合作取得丰硕成果,给两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福祉。中澳同为亚太地区重要国家,中澳关系健康稳定发展符合两国人民根本利益,也有利于促进亚太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与繁荣。我高度重视中澳关系发展,愿同澳方一道努力,以建交50周年为契机,坚持相互尊重、互利共赢原则,推动中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可持续发展,不断造福两国和两国人民。
赫尔利表示,50年前的历史性决定为澳中关系发展铺平了道路,给两国都带来增长和机遇。展望未来,澳方致力于遵循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定位,本着互尊互利精神,同中国发展稳定和建设性的关系。
同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澳大利亚总理阿尔巴尼斯互致贺电。李克强表示,希望中澳双方以建交50周年为契机,深化各领域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中澳关系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两国人民带来更多福祉。
阿尔巴尼斯表示,1972年惠特拉姆总理领导的澳工党政府决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需要勇气和远见。这一正确决定为两国发展强劲、持久和互利关系铺平了道路。我坚信,稳定的澳中关系符合两国利益。我期待继续同中方一道在互尊互利基础上,推动澳中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进一步发展。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